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师评学工作管理办法》(广外教〔2008〕68号)的要求, 本学期的教师评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学时间
2019年12月16日—2020年1月5日。
二、评学要求
1.所有任课教师对本学期所任课程教学班的学生学习情况,以教学班为单位,根据系统提示的评价标准做出评价。(外教自愿参加评学)
2.如单门课程有多个教学班,请按教学实际情况相应的上课时间和地点进行区分评价。
三、其他
本学期教学质量管理评估中心采用了新的教评系统,并对评价指标进行了改革,请各位教师按照附件中的操作指南登录系统进行评学。如教师在评价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和教学质量管理评估中心联系,联系人:蔡文娟,电话:36476063(北校区)/39326617(南校区)。
教师评学工作是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评价结果将反馈到学生处和各教学单位,作为加强学风建设和对学生指导的重要依据,请广大教师客观、公正并按时完成评学工作。
教学质量管理评估中心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