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学单位:
教学督导制度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十几年来,学校从各本科教学单位聘请了一批批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乐于奉献的教师担任教学督导员。多年来,广大教学督导员以听课为主要形式,深入教学第一线,协助教学管理部门,巡查教学秩序,了解教学动态,及时掌握课堂教学、教学管理及教风学风等各方面情况,“督”“导”结合,以导为主,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根据学校相关管理文件,学校决定聘请新一届教学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热心教学督导工作;
(二)有15年以上大学教龄、具有副高职称以上资格的退休教师或在岗教师,原则上以退休教师为主;
(三)身体健康,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熟悉教学规律,有较高的群众威望。
二、任职期限:每届任期为两年。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可续聘,2018-2019年度教学督导名单见附件2。
三、推荐名额:英文学院、经贸学院、商英学院、商学院、会计学院、金融学院、西语学院、日语学院/亚非学院(筹)、东语学院、教育学院、信息学院/网安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新闻学院各2名,中文学院、法学院、国关学院、公管学院、翻译学院、艺术学院、数统学院、体育部各1名。学院(部)推荐的人员名单需经过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四、时间安排:请各学院准确填写教学督导员推荐表(附件1)纸质材料1份签字盖章后,并于2020年1月3日前报送教学质量管理评估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教学质量管理评估中心蔡文娟老师办公邮箱。
联系方式:北校区第七教学楼422室(电话:36476063);
南校区行政楼225室(电话:39326617)。
附件1:本科教学督导员推荐表
附件2:2018-2019年度教学督导名单
教学质量管理评估中心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