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听课管理规定》(广外校〔2016〕21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全校听课活动。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要求
1.校领导每人不少于2小节。
2.教务处长、副处长及教学质量管理评估中心主任、副主任每人不少于6小节。
3.各本科教学单位正、副职负责人,系主任及教研室主任每人不少于6小节。
4.为促进教师相互了解、相互学习,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听课活动,建议普通教师每人不少于4小节。
二、听课范围
1.校领导、教务处处长和副处长、教学质量管理评估中心主任和副主任在全校范围内听课。
2.各教学单位正、副院长及系主任、教师在本院系内听课。
三、时间安排和要求
1.所有的全校听课活动任务认领和听课评价统一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内进行。
2.请教学单位系统管理员在系统内发布听课任务(统一使用问卷库内《同行评价听课表》问卷模板)。
3.本学期对全校听课系统功能进行了优化,院系领导和普通教师听课仅需发布一次听课任务(使用“同行领导评价”模块,不再使用“旧版同行评价”),具体方式请参考院系管理员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2)。
4.听课人员应在每学期第14周(2020年12月12日)前按要求完成听课任务,听课的专业、班级、时间自定(含院系公开课)。听课人员在听课后须在系统内认真填写 “听课表”并提交,具体方式请参考全校听课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3)。
5.教学单位从系统内导出同行、领导听课原始数据,手动添加人员身份信息以区分院系领导和普通教师,形成《学院同行领导听课原始数据汇总表》(见附件4)并撰写本教学单位的《课堂教学质量分析报告》(参考模版见附件5)。
6.各教学单位于每学期的第15周通过邮箱报送《学院同行领导听课原始数据汇总表》和《课堂教学质量分析报告》电子版至教学质量管理评估中心王倩倩办公邮箱,同时做好本单位的存档工作。
7. 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分管校领导听课活动的协调工作。
四、听课管理
1.各教学单位每学期要分析研究听课数据,并及时向教师反馈,同时提出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意见。
2.教学质量管理评估中心于每学期末形成全校听课活动总结报告。
工作联系人:王倩倩、蔡文娟
联系电话:36476063/校内短号6063(北校区七教422B室)
39326617/校内短号8617(南校区校办公楼225室)
附件:
1. 广外校〔2016〕21号关于印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听课管理规定》的通知
2. 院系管理员系统操作指南
3. 全校听课系统操作指南(含领导听课功能和同行听课功能)
4. 学院同行领导听课原始数据汇总表
5. 课堂教学质量分析报告(参考模版)
教学质量管理评估中心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