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师评学工作管理办法》(广外教〔2008〕68号)的要求, 本学期的教师评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学时间
2021年12月29日—1月12日。
二、评学要求
所有任课教师对本学期所任课程教学班的学生学习情况,以教学班为单位,根据系统提示的评价标准做出评价。(外教自愿参加评学)
请各位教师通过教评系统进行评学(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如教师在评价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和评估中心联系。
联系人:王倩倩 39326617(南校区)
蔡文娟 36476063(北校区)
教师评学工作是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评价结果将反馈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作为加强学风建设和对学生指导的重要依据,请广大教师客观、公正并按时完成评学工作。
附件:教评系统教师评学操作指南(新)
教学质量管理评估中心
2021年12月29日